寺院規劃設計建設
寺院的來由和沿革
佛教創立之后,隨僧團之擴大,信眾之供養,佛陀及其出家弟子們起先那種以天地為廬舍,日中一食、樹下一宿的簡樸生活條件,有了改變,建起了名為“僧伽藍”(Sa n!gha^rama)的固定居止處所。僧伽藍意譯“眾國”、“僧院”,指眾僧居住辦道的園苑庭院,從房舍的角度亦名“精舍”,意謂精進修行者所居宅舍。由給孤獨長者施建的祗樹給孤獨園,和迦蘭陀長者、頻婆娑羅王施造的竹林精舍,為佛世的兩大伽藍,佛陀于中說法多年?!妒b律》卷五云:“佛聽受地,為僧伽藍故,聽僧起坊舍故?!狈鹇犜S眾僧接受布施的地基園苑,營造伽藍,并制定了營造伽藍的基本法則。佛弟子如大迦葉尊者等,皆親自帶頭建造僧舍。當時的僧伽藍,只是眾僧集體居止修行的處所,其建筑主要有僧房、講堂、食堂、浴室等,并無佛殿、佛像之設,僅殿廊壁上畫有五趣生死輪、佛本生故事、大神變、執杖夜叉等圖,以警策行者,與外道作為祭祀處所的天祠、神廟性質頗為不同。除大伽藍外,還有小型的蘭若(A^ran!ya),須建于離村落一拘盧舍半(約三里許)的僻靜地方,為少數或個別僧尼修行之處。在山林中開鑿的石窟伽藍,早期也只有禪窟,中間大廳為僧眾集會、經行之處,兩邊排列僧房。
適應中國社會條件和中國佛教特質的中國佛寺,在社會的精神、文化生活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多方面的功能。佛寺的主要社會功能,大略有宗教、文化、福利三大方面。
就社會福利事業而言,中國佛寺自古以來就是一種重要的社會福利設施。依大乘利樂眾生的精神,隋唐時代的寺院規劃,曾設有救濟養護貧病孤弱的悲田院、養病坊、和積集佛教凈財的“無盡藏”(一種佛教銀行)。佛寺曾收留保護過各種難民,解決了一些社會問題。隋文帝、武則天、唐宣宗、明太祖等帝王,即位前皆曾寄跡于佛寺。佛寺還成為貧士寒儒讀書治學的處所,古來不少名人,如劉勰、范仲淹等,都曾讀書于佛寺,不少名篇巨制,是在寺院中寫成。饑饉年月,佛寺還往往施粥施藥,賑濟災民。近代以來,佛寺開展社會福利事業的傳統進一步得到發揚,不少寺院曾辦過學校、幼兒園、養正院、醫院等。
此外,中國佛寺還是一種生產機構。解放以后,農禪結合的傳統進一步發揚,寺院一般都經營工、農、林業等生產,近十年來又有開辦素餐館、茶館、旅館、法物流通處、旅游服務部等,直接為國家經濟建設作出貢獻。佛寺護山育林的成績,更是顯而易見。
具有多方面有益于社會的功能,積藏著大量珍貴文物、圖書、藝術品的佛寺,自屬佛教和全社會的寶貴財產,應受到珍惜愛護。然而,在十年浩劫中,多數佛寺遭受劫難,經像、文物被毀壞,殿堂被占,僅在文物方面的損失,即須以億萬計,至于人們精神上所受的損傷,社會所受的污染,更是殃及后代。但愿這種宗教的、文化的、精神的劫難,永遠再不會出現。
關于建設的芻議
破壞客易建設難。改革開放、落實宗教政策以來,恢復佛教的首要工作,自然是修復寺廟。在社會經濟還不太發達、并有諸多人為障難的情況下,恢復“文革”前的舊觀,殊非易事。近十年以來,佛教界老一輩大德的精力,可以說主要用于修復寺院。他們的熱忱和辛勞,是很值得贊嘆的。成績也相當可觀:多數名剎祖庭,已修復一新或正在修復中,全國現有佛寺已達萬余所,在宣傳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開展佛事活動,培育僧才、保護文物、旅游觀光、外事活動等方面,正在日益顯示其應有的社會功能。
根據傳統和國情時勢,寺院為住持正法、弘揚佛法、進行佛事活動的中心,又為各級佛協的所在地,其地位在今天益顯重要。寺院能否在設施、建制、道風等各方面建設成功,成為佛教徒和社會人士心目中的法城凈士,是中國佛教能否振興的關鍵。寺院肩負的重任,要求寺院的建設、主持者,必須以智慧眼審視佛教傳統和時勢人心,根據弘揚佛法和社會文明建設的需要,樹立寺院建設的正確主導思想。筆者就此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議,以供當事者參考。
寺院建設的基本原則,大略有兩條:一是繼承傳統,二是應機弘法。傳統必先繼承,名山祖庭,應基本依舊制修復,在建筑風格、園林規劃、佛像塑畫等方面,宜古香古色,保護佛寺的文物價值,造成一種古而常新、清凈脫俗的梵剎氣氛,現代化的建筑、商業性的設施,應盡量置于正院之外。旅游觀光的寺院,須努力維持秩序,嚴禁男喧女鬧、喝酒抽煙、播放靡靡之音,保持莊嚴清凈。還須從應機弘法的需要出發,對傳統寺院格局巧作取舍,增加必要的新設施。一所能適應新時代弘法需要的寺院,應具備四個中心的設施和功能。
一、四眾學修的中心
今天的寺院,再不僅是出家眾居止修道的場所,而應是僧俗四眾學修佛法的中心。據此,殿堂寮舍的建造、布局,和佛像的塑畫,應本諸佛世和唐代禪宗叢林的原則,主要滿足修學的需要,佛殿、佛像可適當減少、集中,羅漢堂、伽藍殿等可以不設,中小佛寺,以一大殿集中供三方佛、四大菩薩、十六羅漢即可,佛菩薩像寧可少,但須塑畫精良,符合法度,這是佛寺修建中畫龍點睛之一著。法堂、禪堂、客寮等為僧俗修學服務的殿堂寮舍,應予擴大,客寮、僧舍,不妨用西式樓房,建于正院之側,客寮與僧舍、男居與女居分開。坐禪打七,應成為寺院最重要的修持活動,因修禪者根機不等,禪堂應不止于一處,還應有小型禪室及個人閉關之關房。藏經樓下,應設有佛教圖書館、閱覽室,方便四眾閱讀。還應辟有供四眾交流學修心得的會議室、佛學咨詢室、復印室等。
二、佛教教育的中心
開展佛教教育,提高廣大佛教徒的佛學水平,培養弘法人才,應列為寺院的一項重要的長期性工作。教育的范圍,不應僅限于僧尼,而應普及于廣大在家佛弟子。雖然不一定所有寺院都開辦佛學院,但起碼應經常舉辦佛學學習班、講習班、學修經驗交流會等,開展佛學研討與佛法咨詢、函授。為此服務的大小型教室、會議室、宿舍等,當規劃入建設藍圖。
三、弘揚佛教文化的中心
通過音像、美術、書法等載體,廣泛傳播佛法的信息,把佛法滲透于人們的文藝、娛樂生活,是現代弘法的一個重要方便法門。寺院應盡量發揮這方面的有利條件,把寺廟辦成有吸聚力量的佛教文化活動中心。有文物古跡的,應妥善保管利用,加以說明講解,文物多的寺院應辟有文物展覽室。將死的文物變為活物,讓人們通過它們了解與其有關的佛教歷史、教義。寺院應在祖師殿設有本寺歷史的介紹,及祖師、大德的行業、遺物、遺著的展覽。寺院廊壁,可辦壁報、黑板報,展出有關佛教的圖片攝影、連環畫等,通俗形象地宣講佛法,流通教務信息。還可舉辦佛教內容的書畫、雕塑、攝影展覽,舉辦佛樂欣賞會,教唱梵唄,放映有關佛教的錄像、幻燈等。有條件的寺院,應設有佛學尤本宗之學的研究所(室),進行學術研究,并與國內外學術界進行交流。
四、佛教福利事業的中心
舉辦福利事業,體現佛教隨順、利樂眾生的精神,是現代弘法的另一重要方便法門。除了目前不少寺院已開設的養正院、素餐館、茶館、流通處、診療所等外,還可開辦佛化婚禮和佛化葬儀,擴建海會塔安置四眾亡故者的骨灰,把寺院和人們的生老病死、生活問題緊密聯系起來。如此,則不但能大大增強、鞏固寺院的凝聚力,而且只要開辦如法,便不難解決僧尼的自養和寺院維修擴建的經費等問題。各寺院最好能籌集、積集一筆佛教福利基金,以保障僧尼的生活和寺院的建設,并以余資資助社會的教育、科研、福利事業,救濟災荒貧病。
具備以上四大中心功能的寺院,大概可肩負住持佛法的使命,成為具有深沉佛法內涵和強大活動力、凝聚力,葆有永久生命力的弘法堡壘。建設這種寺院,首先必須有一批有道心、有學修、有弘法才干的人才,就此而言,培養人才的工作,比修建寺院更顯迫切、重要。而寺院的建設,亦應列入佛教院校的必修課目。人(四眾佛弟子)的建設包括嚴凈律儀、清整道風、踏實修學、熱情弘法等,是寺院建設的根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