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建造慣用木構架為主的結構方式
中國古建筑建造慣用木構架作房屋的承重結構。木構梁柱系統約在西元前的春秋時期已初步完備并廣泛采用,到了漢代發展得更為成熟。木構結構大體可分為抬梁式、穿斗式、井干式,以抬梁式采用最為普遍。抬梁式結構是沿房屋進深在柱礎上立柱,柱上架梁,梁上重疊數層瓜柱和梁,再于最上層梁上立脊瓜柱,組成一組屋架。平行的兩組構架之間用橫向的枋聯結于柱的上端,在各層梁頭與脊瓜柱上安置檁,以聯系構架與承載屋面。檁間架椽子,構成屋頂的骨架。這樣,由兩組構架可以構成一間,一座房子可以是一間,也可以是多間。
斗栱是中國木構架建筑中最特殊的構件。斗是斗形墊木塊,栱是弓形短木,它們逐層縱橫交錯疊加成一組上大下小的托架,安置在柱頭上用以承托梁架的荷載和向外挑出的屋檐。到了唐、宋,斗栱發展到高峰,從簡單的墊托和挑檐構件發展成為聯系梁枋置于柱網之上的一圈「井」字格形復合梁。它除了向外挑檐,向內承托天花板以外,主要功能是保持木構架的整體性,成為大型建筑不可缺的部份。宋以后木構架開間加大,柱身加高,木構架結點上所用的斗栱逐漸減少。到了元、明、清,柱頭間使用了額枋和隨梁枋等,構架整體性加強,斗栱的形體變小,不再起結構作用了,排列也較唐宋更為叢密,裝飾性作用越發加強了,形成為顯示等級差別的飾物。
木構架的優點是:第一、承重結構與維護結構分開,建筑物的重量全由木構架承托,墻壁只起維護和分隔空間的作用。第二、便于適應不同的氣候條件,可以因地區寒暖之不同,隨宜處理房屋的高度、墻壁的厚薄、選取何種材料,以及確定門窗的位置和大小。第三、由于木材的特有性質與構造節點有伸縮余地,即使墻倒而屋不塌,有利于減少地震損害。第四、便于就地取材和加工制做。古代黃河中游森林茂密,木材較之磚石便于加工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