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發生火災的原因及消防防范措施
古建筑有著難以估量的價值,但是,由于其本身原因和部分客觀因素,火災一直是威脅古建筑的重要難題。隨著經濟社會的進步,人文精神受到了人們的日益重視,古建筑防火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如何防范古建筑火災,使古建筑繼續傳承我國的精神文化意義重大。本文分析了我國古建筑的建筑特點,探討了火災起因并提出幾點預防措施,希望能對相關人士有所幫助。
古建筑即古代建筑的統稱,通常是指始建時間長遠的、存在于地面上的各個歷史時期的建筑物,如宮殿、壇廟、衙署、民居、寺觀、街道、庵堂、亭閣、佛塔、城池、橋梁、陵墓等。古建筑是國家重要的文化和物質遺產,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學、藝術價值,保護好我國的建筑瑰寶。杜絕古建筑火災隱患的發生,明確古建筑火災的發生特點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意義。
1 古建筑發生火災的原因
1.1古建筑本身的建筑特點
首先,在建筑結構方面。我國的古建筑有很多是采用木結構,建筑物的樓板、梁、屋頂、柱子基本都屬于可燃物,如五臺山佛光寺大殿、山西應縣木塔等通體采用木結構,一般發生火災,極易被徹底燒凈。
其次,在地理位置方面。我國有很多古建筑地理位置偏僻,道路不通,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很難快速到達,從而延誤救災,給消防力量撲滅可能發生的火災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再次,在消防設施方面。大多數古建筑沒有安裝消火栓等救火設施,且缺乏水源,火災發生后的撲救工作南極及時展開。同時,很多古建筑內部通道狹窄,不易疏散人群,一旦發生火災,極易導致巨大傷亡,如大部分木塔建筑,內部光照不夠,甚至連正常行走都存在很大困難,更不要說快速疏散人員了。
最后,其他原因。很多古建筑內飾較多,掛有各種裝飾性的易燃懸掛物,一旦發生火災,易加快火勢,難以控制。同時,很多古建筑年代久遠,發生火災后,易發生垮塌,給撲救造成了不小的難度。
1.2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
首先,直接人為因素。人為原因引起的古建筑火災不在少數,其中,大多數與群眾防火意識薄弱有關。如大部分寺廟類古建筑,人員的流動性較大,而燒香這種宗教習俗給火災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加上宗教信仰在管理上的特殊性,致使管理工作存在較大難度。如1984年云南筇竹寺火災就是因為香客焚香后離去,風卷起火種點燃了桌圍而引起的,導致大量歷史文物被毀于一旦。游客流量大,亂扔煙頭、火柴棒也是引起古建筑火災的重要原因,不少游客在進入古建筑范圍時違反禁令,在區域內吸煙,極可能因一時疏忽而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此外,小孩玩火、犯罪分子縱火也是引起古建筑火災的重要因素。
其次,間接人為因素。如管理人員未能貫徹消防檢查,沒有將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從而引起的火災,如由電器引起額火災等,很多古建筑現在已安裝了各種燈具與電力線路,如果不注意檢查發生線路發熱、過載,就有可能引起火災。維修施工中的用火不慎也可能引起古建筑火災,古建筑始建時間遠,經歷了數百年的風吹雨打,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損害,在維修古建筑的過程中,使用的木材、麻、稀料、油漆等都屬于可燃材料,各種電氣焊、噴燈等明火工具也易引起火災。
1.3自然因素引起的火災
雷擊是引發古建筑火災的重要自然因素。我國的古建筑結構類型、所處地理環境及使用性質與一般建筑有較大的區別,常常依山而建,建筑物建在山坡或山脊上,這些地方雷擊發生較多,如果建筑物沒有做好防雷措施,很容易成為雷擊對象。目前,我國大部分古建筑仍未做好雷擊防護,不少管理人員在預防雷擊方面也意識不強,防雷手段落后,防雷設施、裝置不完善,雷擊事件時有發生,而因雷擊引起的火災也不罕見。
2 古建筑火災的防范措施
針對古建筑火災的發生因素,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2.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從實際情況來看,當前的消防責任機制尚未得到有效的落實。究其原因,主要為:1)管理體制存在矛盾,一般,各地的文管所、文物局是管理當地古建筑的主要單位,但在實際上,使用單位卻通常涉及多個行業,難免存在管理漏洞;2)由于資金等因素的影響,一些消防措施難以落實到位,有些管理單位甚至無法保障正常開支;3)不少古建筑管理單位缺乏防火意識,制度不健全。
以上所列情況,應著力采取以下措施:1)加強人防,首先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增強社會公眾對古建筑防火的認識程度;其次要加強監督,根據《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律建立古建筑防火檢查制度,落實崗位職責,加強管理監督;第三,切實提高應戰能力,定期開展消防演習,通過各種形式提高古建筑管理、使用人員的消防、自救能力,保證在出現危險情況時能夠自救;2)加強技防,將現代科技引入到古建筑消防工作中,如涂刷防火涂料來增加木建筑的耐火性,還可在保持古建筑色澤、質地的情況下進行阻燃處理,還應完善火災報警系統,以及時發現并撲滅火災。
2.2完善電路電氣管理
對于列為重點保護對象的古建筑,在安裝電氣設備與電氣線路時,必須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及文物管理部門的批準,并嚴格依照電氣安裝規程。所有電器線路都應采用銅芯絕緣線套金屬管鋪設,嚴禁將電線直接鋪設到可燃構件上,古建筑大堂內禁止使用發熱量大的大功率照明燈具及電水壺、電暖爐等加熱工具,所有照明工具均不能靠近可燃物。主線路應盡量采用地下電纜接入,每棟建筑應采用一個單獨的分支回路,單獨設置控制開關,安裝熔斷器提供過載保護。
2.3設置消防供水系統
已設計消防管道的古建筑,應按照相關規定或地區實際情況設計消火栓、消防水缸或消防水池,并配備實用滅火器。建筑內收藏有珍貴文物的區域,要安裝自動報警系統或自動滅火系統。條件允許的地區還應安裝移動電話以備報警。 2.4完善修繕措施
需要進行較大規模修繕的古建筑,施工單位應于管理單位共同探討消防安全措施,在消防部門與管理部門許可后再施工。若維修必須進行焊接作業,還應申請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作業許可證后再行焊接,對于熬制瀝青、桐油、加工木材的作業,要安排在原理建筑的安全地帶。
2.5嚴格控制火源
古建筑區域內,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安裝煤氣管道,生活區內安置的爐灶與煙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舉行宗教活動的場所,允許游人參觀的場所,尤其要嚴格禁止吸煙。宗教祭祀使用的香火,要嚴格管理,焚香爐等應設置在殿堂門外的安全區內,并使用不可燃材料建造,安排專人定期巡查并清理灰燼。必須點燈的殿堂,應將蠟燭或燈具固定在安全區域內,或放置在玻璃缸內由專人管理。當古建筑范圍內需進行大型宗教活動或拍攝影視作品時,必須由消防部門與文物管理部門批準。
2.6做好雷擊防護
不少古建筑建立來山坡或山脊上,極易遭到雷擊。避雷設施可采取以下形式:1)避雷針防雷法預防雷擊,避雷針一般設置在古建筑屋頂,采用雙支接閃器,該方式較美觀,但費時;2)采用避雷帶防雷,依據大吻輪廓,用避雷線繞一圈,注意離開構件15cm左右,然后用鐵卡卡牢固;3)有銅寶頂的古建筑,可利用銅寶頂作為接閃器,將導體焊接在銅塊上即可。古建筑宜采用明顯垂直引下作為引下線,接地體通常安裝在行人較少、電阻率低的地方。
2.7應用新型滅火技術
如超細干粉無管網滅火裝置、細水霧滅火裝置等。超細干粉滅火劑撲滅效率高,對固體可燃物滅火具有優秀的熄滅作用,且不會腐蝕被保護物,滅火后的殘留易清理。細水霧滅火則具有耗水少、破壞小、無環境污染的有點。諸多新型滅火技術具有傳統滅火器不能達到的有點,條件允許的古建筑管理及使用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
3結論
綜上所述,古建筑防火是古建筑保護的重要環節,隨著消防管理工作的逐步完善、消防技術的不斷發展,群眾及管理人員消防意識的不斷增強,古建筑的整體消防水平必然會越來越高,有利于火災的預防與撲救,保護好祖國的物質文化遺產,服務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